小产权房,很多人都知道,是没有国家机关颁发的房产证,这样的理解没有错,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标准。那么为什么产生这么多小产权房呢,这里结合深圳小产权房的几种类型进行分析,相信看了之后就能了解,小产权房存在是有一定客观原因的。国家治理小产权房的目的,就是规范房产市场,解决小产权房产生的遗留问题,有效保障广大民众的利益,提高依法管理水平。
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深圳小产权房,这是一个较大的类型。从国家管理的角度,集体土地的宅基地,不允许交易和买卖,是按需分配的。那么在这样的建设用地上盖房子,还作为产权房卖给了更多人,就形成了即定的事实。深圳的飞速发展,导致很多人刚需住房,却买不起高价商品房,这时候小产权房虽然有很多不确定性,但是却不影响实际的使用,就成为一个良好的市场,而且盖好的小产权房,根本不愁卖。打了政策的擦边球,成为这种小产权房的主要特点。
企业用建设用地建设的项目,成为深圳小产权房的又一个重要类型,这种类型的房源也是普遍的存在。当房地产业发展迅速,产生巨大的利益空间之后,企业在发展中遇到各种的困难,转投房地产这个大方向,找到了很好的经济增长点。这种建设项目本身,拥有一定的基础,但是缺少建设审批的相关程序,往往在实际的企业收益方面,并不符合管理的形式。而这种类型的小产权,未来将如何处置,仍然面临两种选择,政府回购或者被齐税费确权等不同的情况。
耕地或者非耕地建设的深圳小产权房,是另一个较大的类型,而且这种类型的小产权房,往往在地理位置等等方面,都非常有优势,产生的实际经济收益非常可观。那么作为同样面临规范管理的小产权房类型,其非法用地的性质,很难获得审批,拆除或者政府回购的可能,没有定论,却并不乐观。那么从实际小产权房的制度改革与现状分析来看,这种类型的业主们,将需要做更充分的准备。
违规建设的深圳小产权房,不具备任何开发的资质与条件,这种类型的小产权房,未来可以转型的可能性很小,而规范管理的最终结果,很有可能会面临拆除的危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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